项目名称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机构名称 浙江泰鸽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被评价单位 上虞华宝化工有限公司
简介

上虞华宝化工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工业园区,是中国最大的泡花碱专业生产厂之一。公司占地25000m2,拥有固定资产5200多万元,共有员工80人,可生产各种规格的硅酸钠、偏硅酸钠、硅酸钾钠等无机硅化合物产品。

《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于2015年5月1日起施行,偏硅酸钠属于新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的危险化学品,经上虞华宝化工有限公司研究决定,公司取消产品偏硅酸钠的生产,仅保留硅酸钠、硅酸钾钠生产,硅酸钠、硅酸钾钠未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生产过程使用的氢氧化钠溶液(32%)、氢氧化钾溶液(48%)原料为危险化学品,故属于危险化学品的使用企业。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委托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的机构,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每3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提出安全评价报告。安全评价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对安全生产条件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的方案。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将安全评价报告以及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第三十二条:第二十二条关于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的规定,适用于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受上虞华宝化工有限公司委托,浙江泰鸽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对其进行安全现状评价。
项目组长 唐庆国
技术负责人 周水鹤
过程控制负责人 蓝福本
评价报告编制人 唐庆国、李正加
报告审核人 陈宝荣
参与评价工作 安全评价师
注册安全工程师
技术专家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人员 唐庆国、李正加
时间 2017-05-10 至 2017-05-10
主要任务 现场检查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17-0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