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第三工厂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机构名称 浙江泰鸽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被评价单位 杭州顶正包材有限公司
简介

杭州顶正包材有限公司是顶新国际集团公司下属分公司,为中外合资企业,成立于1996年3月27日,法定代表人花志翔,注册资本3105万美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609168831K。企业目前在杭州市范围内共有三个厂区,分别为杭州软包厂、第二工厂与杭州彩印厂(以下称为“第三工厂”),总占地面积约4.6万平方米。

本项目只涉及其中的第三工厂(位于杭州市钱塘区下沙街道围垦街439 号)。企业属于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但不属于需要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的行业范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21年第88号修正)、《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645号修订)、《杭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提升制造业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生产条件的通知》(杭应急〔2020〕21号)等要求,杭州顶正包材有限公司第三工厂委托浙江泰鸽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对其危险化学品使用进行安全现状评价。

安全现状评价是针对生产经营活动、安全管理等情况,辨识与分析其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审查确定其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要求的符合性,预测发生事故或造成职业危害的可能性及其严重程度,提出科学、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做出安全现状评价结论的活动。

                              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

项目组长 吴强
技术负责人 张长归
过程控制负责人 张坤
评价报告编制人 吴强、郑建梁
报告审核人 曹媛媛
参与评价工作 安全评价师 郑建梁、吴强、高炳伟、邱伟斌、赵玖超
注册安全工程师 郑建梁、吴强、高炳伟、邱伟斌、赵玖超
技术专家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人员 吴强、郑建梁
时间 2023-11-27 至 2024-01-25
主要任务 资料收集、现场勘查、技术沟通交流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24-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