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港口危险货物作业安全评价报告
机构名称 浙江泰鸽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被评价单位 大鼎石油储运有限公司
简介

大鼎石油储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鼎石油)原名万向石油储运(舟山)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41日;20181120日,公司名称由万向石油储运(舟山)有限公司变更为大鼎石油储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管大源,注册资本为陆亿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汽油、柴油(闭杯闪点≤60℃)、煤油、石油原油、液化石油气的批发无仓储(凭有效许可证经营);在港区内提供货物装卸、仓储服务(详见《港口经营许可证》(浙舟)港经证(0277)号);石油及石油制品代办运输(以上限筹建),石油信息技术咨询;黑色金属、有色金属、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及易制毒品)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大鼎石油储运有限公司现有110万吨级油品泊位(1号泊位,可靠泊15万吨级油船作业,经能力核查可靠泊15万吨级油船)和15万吨级油品泊位(2号泊位,泊位长度按同时停靠两艘1万吨级油船设计);后方陆域库区现有储罐36座,总罐容为166.5m3,布置有轻油罐区一、轻油罐区二、燃油罐区一、燃油罐区二、罐区四和罐区五,储罐计算总容量(TV)为144.25m3,按照《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14)的石油库等级划分,属于特级石油库。

评价地域范围:

水域:10万吨级油品泊位(1号泊位,10万吨级成品油泊位水工结构可靠泊15万吨级油船作业,经能力核查可靠泊15万吨级油船)和5万吨级油品泊位(2号泊位,泊位长度按同时停靠两艘1万吨级油船设计)及其引桥和配套水工建筑物;码头前沿停泊水域和回旋水域。

陆域:储罐36座(轻油罐区一、轻油罐区二、燃油罐区一、燃油罐区二、罐区四和罐区五),总罐容为166.5万m3;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
项目组长 李正加
技术负责人 蔡海东
过程控制负责人 蓝福本
评价报告编制人 李正加、刘展利、樊鹏军
报告审核人 张长归
参与评价工作 安全评价师
注册安全工程师
技术专家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人员
时间 2019-05-05 至 2019-07-25
主要任务 资料收集、现场检查、编制报告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19-0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