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法定代表人刘献明,开办资金37888万元,位于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平乐街325号,隶属于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宗旨和业务范围:为保障食品、药品、化妆品等安全提供检验检测等服务及相关技术的研究、开发、服务、咨询等;食品(含保健食品)、药品(含药品辅料、药用包装材料)、化妆品、洁净室综合性能等检验检测及相关业务;工作对照品的标定;食品、药品、化妆品质量研究、标准起草及相关业务。
因实验室检验需要,该单位需要使用氰化钾、氯化汞、三氧化二砷、乙酸汞、氧化汞、叠氮化钠六种剧毒化学品,涉及剧毒化学品的使用和储存,因此,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为剧毒化学品使用单位。

剧毒化学品仓库 实验室内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