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普陀液化气公司位于舟山市普陀区勾山新塘村,成立于1994年4月,是一家股份合作制企业,注册资本200万元,法人代表张和平。公司经营范围:瓶装液化石油气综合经营;液氨(充装);氧气、乙炔、氟利昂、二氧化碳批发。化工原料,润滑油,润滑脂,机械配件,电器机械及器材,五金,各种钢瓶,灶具,制冷机械批发、零售,热水器修理。公司主要从事液化石油气及液氨的储存经营(液化石油气储存经营不在本次评价范围),设计年液氨灌装量为2000t(实际2019年液氨灌装量为1500t),职工人数为15人,其中站长及技术人员5人,直接生产人员5人,辅助生产人员2人,管理人员3人。实行8小时全日班制作业。
企业设有2只20m3液化石油气储罐、1只16m3液化石油气应急罐(兼残液罐)和充装装置,已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和气瓶充装许可证,液化石油气经营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公司液氨灌装站设有2台25m3液氨贮槽,充装的液氨属于危险化学品,企业于2018年1月19日换取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为:仓储地址:舟山市普陀区勾山新塘村;最大储存量:25m3液氨储罐一座、25m3液氨备用罐一座,年充装液氨2000吨。有效期:2021年2月16日。

液氨罐区 进罐区大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