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液化天然气(LNG)项目(以下简称:温州LNG项目)包括码头工程、接收站工程、输气管道工程等三部分。2013年3月4日国家能源局发函同意温州液化天然气(LNG)项目核准开展前期工作,2014年1月国家石化项目风险评估技术中心分别完成了接收站工程、输气管道工程的设立安全评价,2014年3月18日均通过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的条件审查,取得了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码头工程于2014年6月16日通过了由浙江省港航管理局组织的审查。
2016年8月建设单位委托编制了“温州液化天然气(LNG)项目申请报告”,2018年6月,考虑项目接收站工程可以围填海,但需要满足《建设项目用海面积控制指标》岸线利用率要大于1.2等的要求,对接收站工程总平面布置进行了优化调整,完成了总平面布置半填海方案。接收站工程总平面布置半填海方案接收站规划征用陆域林地39公顷,另征用海域后回填形成陆域面积11.7公顷,建成后陆域总面积约50.7公顷(含山体护坡投影面积10公顷),用海类型为交通运输(港口)用海,用海方式包括围填海用海、透水构筑物用海和开放式用海。因国家围填海政策收紧的因素,考虑在不填海情况下,接收站工程建成后陆域总面积约40公顷(含山体护坡投影面积10公顷),在接收站工程建设规模不变并实现接收站基本功能的前提下,需对接收站内设备配置、构建筑物、总平面布置等进行优化。基于此,依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5号,第79号令修正)第十四条,对温州液化天然气(LNG)项目接收站工程进行重新安全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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