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4000万吨/年炼化一体化项目二期工程变更项目补充安全评价
机构名称 浙江泰鸽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被评价单位 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简介

根据《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国家能源局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一步扩大能源领域投资的实施意见》的精神,浙江荣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巨化集团公司、浙江桐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舟山海洋综合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共同投资组建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根据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员会文件《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4000万吨/年炼化一体化项目核准的批复》(浙发改产业[2017]394 号)核准,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炼油及芳烃工艺装置、乙烯及下游装置和相关配套设施。该项目为世界级规模炼化一体化项目,该项目各装置拟采用当前世界和国内最先进的生产工艺技术,能满足项目安全生产的要求和国家、行业及浙江省产业政策和产业发展规划要求。其中,一期工程2000万吨/年炼油(含520万吨/年芳烃)、140万吨/年乙烯及下游化工装置已经建成投产。

按照省发改委对项目核准批复的要求,二期工程建设方案需根据市场和技术的最新变化进行系统优化,二期工程的优化综合考虑技术、市场、效益等因素,以技术指标先进、经济效益最优、进一步提升竞争力为目标,在多产芳烃和为乙烯装置提供充足、优质的化工原料,生产高附加值化工产品的同时,适量生产满足国Ⅵ标准的清洁汽油、柴油和航煤。实现在油品、芳烃和乙烯三条产业链方面优势互补。

二期建设方案优化后,与原可研方案相比,二期工程成品油收率由41.2%降低至29.4%,成品油产量减少236万吨/年,芳烃产量增加126万吨/年。此外,二期工程炼油装置所产乙烯原料增加了395 万吨/年,用以作为第三套140万吨/年乙烯装置原料,第三套140万吨/年乙烯装置及下游衍生物项目做为产品结构优化项目将单独开展项目环评、核准报批。由于本项目与产品结构优化项目在物料互供、装置上下游关系、总平面布置、公用辅助工程等方面关联性较高,所以在进行本项目评价时,将会涉及到一部分产品结构优化项目的内容。

该项目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该项目二期工程涉及的危险化学品共计41种,其中原料、辅料12种,产品、中间产品33种。大部分原料、中间原料和产品均设有储罐或仓库储存。因此,该项目二期工程均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同时,该项目同时还涉及有高毒物品、监控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和易制爆化学品。

        该项目涉及的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有18种; 涉及的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有5类。该项目全厂六十九个重大危险源辨识单元中,十六处属于一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三处属于二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十二处属于三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十二处属于四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中央控制室                                                                 项目建设场地

项目组长 徐欣
技术负责人 张长归
过程控制负责人 蓝福本
评价报告编制人 李笑笑、徐欣
报告审核人 闫秀才
参与评价工作 安全评价师
注册安全工程师
技术专家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人员 李笑笑、徐欣
时间 2020-03-01 至 2020-10-30
主要任务 资料收集、现场检查、编制报告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20-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