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衢州销售分公司龙游湖镇加油站(以下简称“龙游湖镇加油站”)创建于2004年03月29日,经营场所龙游县湖镇至十里坪县乡道边(下田畈),法定代表人赵爱平,经营范围:汽油、煤油零售;柴油(闭杯闪点>60℃)、卷烟、雪茄烟、预包装食品、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润滑油零售。该站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衢州销售分公司负责经营管理。该加油站占地面积1594.6m2,设有30m³汽油罐1只,20m3汽油罐2只,30m³柴油罐1只,油罐折算后总容积为85m³,根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版)定义,该站属于三级加油站。龙游湖镇加油站于2016年11月16日取得浙江省商务厅颁发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证书号:油零售证书第32440030号,许可范围为汽、柴、煤油零售业务,有效期至2021年11月15日,证书法人正在变更流程中;于2016年04月14日取得衢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登记编号:衢安经(龙)字2017000010号,许可范围:成品油:汽油、柴油(闪点≤60℃)、煤油,有效期至2019年0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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