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针对项目生产过程涉及到的安全设施及安全生产管理进行评价,对项目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其程度进行分析评价并提出针对性的防范对策措施。
浙江昌明药业有限公司前身是天台县昌明化学制品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原料药生产销售的企业。企业创建于1993年11月,于2006年9月正式更名浙江昌明药业有限公司,位于天台县工业园区八都路1号,法定代表人为许凌飞,企业注册资本伍仟万元,公司现有职工220多人,厂区总征地面积61335m2,用地面积51950m2,建筑物占地面积13247.6m2。企业于2019年3月13日取得浙江省应急管理厅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ZJ)WH安许证字〔2019〕-J-1054。
企业拟投资5168.5万元,在现有厂区实施技改项目,新建1座生产车间,利旧改造现有的3座厂房,并依托现有仓库等辅助设施,建设年产50吨西他列汀中间体ST-2、10吨利伐沙班中间体LF-6、100吨BFTA粗品生产项目。本项目产品均不属于危险化学品,但其生产过程中涉及有机溶剂的回收套用,包括:甲醇、甲苯、乙腈、环己烷、异丙醇、乙醇、二氯甲烷,故本项目为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
本报告对建设项目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分析和安全评价,并给出安全对策措施和建议。

本项目车间拟建用地 罐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