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80t/a新康唑、400t/a吡酮盐、50t/a氟西汀生产项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机构名称 浙江泰鸽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被评价单位 浙江丽晶化学有限公司
简介

浙江丽晶化学有限公司注册成立于1998年12月,现有职工142人,位于台州市椒江区滨海路81号,持有台州市椒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02704679031J;法人:梁建明;注册资金:500万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企业主要从事新康唑、吡酮盐、氟西汀等化工产品的生产。公司于2016年8月15日取得了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ZJ)WH安许证字[2016]-J-2158),有效期至2019年8月14日。

浙江泰鸽安全科技有限公司曾于2016年5月20日完成了《浙江丽晶化学有限公司80t/a新康唑、400t/a吡酮盐、50t/a氟西汀生产项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及企业提供的产品说明,企业生产的产品新康唑、氟西汀、吡酮盐(包括吡酮锌盐、吡酮铜盐)均不属于危险化学品,但在以上产品生产过程中涉及危险化学品溶剂甲苯、乙醇、丁醇、N,N-二甲基甲酰胺的回收套用,故企业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1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委托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的机构,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每3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提出安全评价报告。受企业委托,我公司对其80t/a新康唑、400t/a吡酮盐、50t/a氟西汀生产项目进行安全现状评价。

                                    粉料包装                                                                         戊类罐区

项目组长 黄立锋
技术负责人 周水鹤
过程控制负责人 蓝福本
评价报告编制人 黄立锋、刘海燕
报告审核人 吴强
参与评价工作 安全评价师
注册安全工程师
技术专家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人员 黄立锋、刘海燕
时间 2019-02-10 至 2019-02-15
主要任务 资料收集、现场检查、编制报告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19-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