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年产2700吨光引发剂改扩建项目 设立安全评价报告
机构名称 浙江泰鸽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被评价单位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简介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15000m2,新增建筑面积6000m2,对现有部分厂房推倒重建及现有厂区空地,新建厂房、仓库等建筑,并利用原有公用设施,购置反应釜、冷却器、离心机、干燥剂等设备设施,形成年产2700吨光引发剂(改建600369500ITX,新建200379200BMS500TPO300DETX200吨混位ITX200吨阳离子光引发剂)的生产能力。年产2700吨光引发剂项目包含8个产品、7个联产品。

其中,369ITX项目为改扩建项目(目前在105车间生产。推倒重建后,369项目由年产500吨变更为年产600吨,设备设施更新;ITX项目500/年产能未变,设备设施更新)。

        本项目涉及建(构)筑物有:106b车间(已建,光引发剂369、379)、107车间(新建,BMS、ITX、混位ITX、DETX)、108车间(新建,TPO、阳离子光引发剂)、206仓库(新建,甲类1,2,5,6项)、207仓库(新建,丙类)、液体罐区一(罐组一(已建)、罐组二(新建))、液体罐区二(高毒罐组(新建)、丁戊类罐组(新建))、固废仓库(208,新建,丙类)、RTO焚烧装置(新建),101车间(已建,溴化钠、亚磷酸回收装置)、研发大楼(已建)、辅助用房(402)(已建)、冷冻/空压/液氮间(已建)、公用厂房(戊类)(已建)、配电房(已建)等。
项目组长 吉丽坤
技术负责人 周水鹤
过程控制负责人 蓝福本
评价报告编制人 樊鹏军、刘展利
报告审核人 张锐
参与评价工作 安全评价师
注册安全工程师
技术专家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人员 吉丽坤
时间 2019-09-01 至 2019-12-20
主要任务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700吨光引发剂改扩建项目进行设立安全评价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19-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