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年产20万吨风电及新能源汽车关键材料制造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
机构名称 浙江泰鸽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被评价单位 浙江志合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简介

浙江志合在衢州市智造新城征地180亩,拟建设年产30万吨风电及新能源汽车关键材料项目。该项目已取得由衢州智造新城管理委员会核发的项目备案信息表,项目代码:2105-330851-04-02-313337,计划总投资25亿元,分两期实施。一期工程用地约100亩,计划投资15.5亿元,生产能力:液态环氧树脂100kt/a(原则上全部自用于生产液态树脂系统料,因市场波动,可能有部分外售)、液态树脂系统料200kt/a、联产工业盐33kt/a;二期工程用地80亩,计划投资9.5亿元,生产能力:液态环氧树脂100kt/a(部分自用于生产液态树脂系统料及胶黏剂系统料,部分外售)、胶黏剂系统料50kt/a、联产工业盐33kt/a;一、二期总产能为液态环氧树脂200kt/a(其中150kt/a自用,50kt/a外售),液态树脂系统料200kt/a,胶黏剂系统料50kt/a,联产产品工业盐66kt/a。本次设立安全评价范围为一期工程。

浙江志合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风电及新能源汽车关键材料项目(一期20万吨/年)(以下简称“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综合楼、原料预溶区、原料仓库、双酚A型环氧树脂制程区、环氧树脂系统料车间等建构筑物;项目建成后形成100kt/a液态环氧树脂(不含溶剂)、200kt/a液态树脂系统料(其中主剂150kt/a,固化剂50kt/a)、33kt/a工业盐的生产能力,并回收甲苯103kt/a,回收环氧氯丙烷86kt/a。

本项目拟采用的液态环氧树脂生产工艺为国内同类行业普遍使用的成熟工艺,液态树脂系统料生产不涉及化学反应,仅为物理混配。本项目产品液态环氧树脂(不含溶剂)、液态树脂系统料、工业盐不属于危险化学品,但回收的溶剂甲苯、回收的过量原料环氧氯丙烷为危险化学品,因此本项目属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

                                拟建地照片                                                                     拟建地照片


项目组长 陈宝荣
技术负责人 张长归
过程控制负责人 蓝福本
评价报告编制人 陈宝荣、徐焕生
报告审核人 周水鹤
参与评价工作 安全评价师
注册安全工程师
技术专家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人员 陈宝荣、高炳伟、王铁松、徐焕生、周传贤
时间 2021-06-03 至 2021-12-15
主要任务 陈宝荣、徐焕生资料收集、现场检查 陈宝荣、徐焕生、王铁松、周传贤、高炳伟资料收集、资料整理 陈宝荣、徐焕生报告编制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21-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