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普洛得邦制药有限公司始建于1990年,位于东阳市横店镇西部的横店工业区内,是横店集团成员企业,国家认定的浙中原料药技术中心。公司原名浙江埃森制药有限公司,2007年10月18日变更为浙江普洛得邦制药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阳学文。公司目前占地面积约为144730m2,拥有员工570多名,各类专业技术人员30余名,各级管理人员20余名。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医药中间体、原料药、制剂及其他精细化工产品,现主要生产头孢克肟、氟苯尼考、TTA、氟氧头孢中间体(简称OZ)、头孢卡品酯中间体、头孢维星钠、头孢丙烯、头孢地尼原料药、头孢类和青霉素类无菌原料药等系列产品。企业生产厂区属于“东阳横店化工专业区”,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化工园区评价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浙经信材料〔2020〕101号)认定为“浙江省化工园区(集聚区)合格园区”。
2020年12月,因市场经济的需要,拟在北厂区新建甲类车间1幢, 完成年产15吨M3-AP077建设项目,该项目涉及危险化学品氢氧化钠、乙酸乙酯、正丁醇、乙醇、硫酸、盐酸、丙酮、氮气使用,但不涉及危险化学品溶剂回收套用,故本项目属于危险化学品使用建设项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发布,国务院令第645号修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7号)(2015年修订)、原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修改《浙江省冶金等工贸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浙安监管综〔2017〕45号)等国家法律、法规、文件的相关规定,浙江普洛得邦制药有限公司委托浙江泰鸽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对年产15吨M3-AP077建设项目开展安全预评价工作。
现场勘察、资料收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