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瓯华化工进出口有限公司是一家成立于2000年11月3日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持有台州市椒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02725252367J,现有职工42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2人,公司注册资金2800万元,现有固定资产1400万元。
企业于2019年04月13日取得台州市椒江区应急管理局核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登记编号为:椒应急经字[2019]1006号,经营方式为:带储存经营,许可范围为:储存经营化工原料[N,N-二甲基甲酰胺、二氯甲烷、环己酮、乙酸、醋酸酐、氢氧化钠、乙醇胺、二乙醇胺、三氯乙烯、四氯乙烯、乙二醇丁醚、环氧氯丙烷、正丁醇、异丁醇、丙烯酸[稳定的]、丙烯酸正丁酯[稳定的]、苯乙烯[稳定的]、三氯甲烷、乙醇、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双丙酮醇、乙二醇乙醚、乙二醇乙醚乙酸酯、正戊醇、盐酸、甲基丙烯酸甲酯[稳定的]、甲基丙烯酸正丁酯[稳定的]、甲基丙烯酸[稳定的]、丙烯酸羟丙酯、丙烯酸-2-乙基己酯、二甲苯异构体混合物、醋酸乙酯、醋酸正丁酯、醋酸仲丁酯、乙酸乙烯酯[稳定的]、碳酸二甲酯、甲基异丁基酮、2-丁酮、丙酮、甲苯、2-丙醇、甲基叔丁基醚、甲醇、1,2-二氯乙烷、甲基异丁基甲醇]和无储存经营化工原料[第三类易燃液体、第六类毒害品、第八类腐蚀品](以上化工原料不包含剧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六氟丙烯、硼氢化钠、甲醇钠、八氟环丁烷,许可证有效期至2022年04月12日。储存场所位于:台州市椒江区外沙路96号、外沙路100号、外沙路100-2号(属港区范围);经营场所位于:台州市椒江区疏港大道17号。
现因浙江瓯华化工进出口有限公司三区(台州市椒江区外沙路100号)及码头被政府征用,企业已拆除三区12个罐及三区、二区连接码头的管线(2021年12月19日已经对拆除方案进行专家会审)。为顺应市场需求,同时降低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等级,企业对一区、二区储存的物料进行调整,决定调整一区罐区、仓库储存、经营品种,将甲基异丁基甲酮、二甲苯、乙二醇、碳酸二甲酯、正丁醇、甲基叔丁基醚、异丙醇、丙酮储罐分别调整为甲醇、甲苯、醋酸正丁酯、甲基丙烯酸甲酯、醋酸乙酯、丙酮、醋酸仲丁酯、三氯甲烷储罐,调整前后均未构成重大危险源。调整二区罐区储存、经营品种,将二氯甲烷、应急罐、燃料油、乙醇、甲基丙烯酸甲酯储罐分别调整为N,N-二甲基甲酰胺、环已酮、应急罐、二氯甲烷、丙烯酸正丁酯储罐,调整前二区罐区构成危险化学品四级重大危险源,调整后罐区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本次换证申请涉及的注册地址、主要负责人、经营方式围等均不变,仓储地址拟申请取消其中一个地址即台州市椒江区外沙路100号,许可范围拟申请将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中的10个品种即氢氧化钠、环氧氯丙烷、异丁醇、乙醇、双丙酮醇、盐酸、碳酸二甲酯、甲基异丁基酮、2-丙醇、甲基叔丁基醚的经营方式变更为不带储存经营。企业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委托具有相应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资质的公司负责。
经营场所门口 一区罐区
二区罐区 一区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