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原地改建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
机构名称 浙江泰鸽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被评价单位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德清第七加油加气合建站
简介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德清第七加油加气合建站(以下简称“第七加油加气合建站”)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德清石油分公司旗下支公司,是一家带储存经营汽油、柴油[闭杯闪电>60℃]的加油站,负责人王义。第七加油加气合建站成立于2001年10月,设在浙江省德清县武康街道志远南路32号,原有用地面积4194.12m2,罐区位于站房东北侧、站区入口附近车道下,站内原设3只埋地油罐,其中20m3汽油罐2只、30m3柴油罐1只,油罐总容量70m3,折算后油罐总容积55m3(柴油罐折半计入),CNG储气井总容积9 m3,加油机2台,CNG加气机2台,属于三级加油与CNG加气合建。该站原持有湖州市商务局核发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油零售证书第31320015号,有效期至2025年05月19日)和湖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湖安经字〔2018〕330521014号,有效期至2021年09月21日)。

现因站前104国道扩建工程需要,第七加油加气合建站需向后退让(让出靠近国道部分土地使用面积811.66平方米),企业根据《关于中国石化德清第九加油站等六座加油站改迁建选址及土地挂牌事宜的协调会议纪要》(德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33〕号)拟对该站进行原地改建。项目于2021年03月19日取得德清县商务局《关于同意原地改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德清第七加油加气合建站项目的批复》(德商务〔2021〕13号)。

本建设项目于2021年09月27日在德清县发展和改革局进行了立项备案,项目代码:2109-330521-04-01-816710。

本建设项目总投资220万元,改建后加油站的总占地面积3382.46m2,拟将原有CNG设备及加油机拆除,在原站房东侧重新设置罩棚和3台三油品六枪加油机,并将原有30m3柴油罐改造为汽油罐。改建后该站共设1只30m3汽油罐和2只20m3汽油罐,油罐总容积70m3,根据GB 50156-2021《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规定,仍属于三级加油站。

                         加油区现状                                                        卸油区现状


项目组长 黄立锋
技术负责人 张长归
过程控制负责人 蓝福本
评价报告编制人 黄立锋、郑建梁
报告审核人 王翔
参与评价工作 安全评价师
注册安全工程师
技术专家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人员 黄立锋、郑建梁、王铁松、高炳伟
时间 2022-02-09 至 2022-04-18
主要任务 黄立锋整个项目的组织、协调与沟通以及编制报告 郑建梁资料收集、现场检查以及编制报告 王铁松资料审核、专业把关 高炳伟资料审核、专业把关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22-0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