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椒江洪家双合加油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洪家双合加油站”)成立于2004年12月09日,法定代表人邱春蝶,主要从事汽油、柴油[闭杯闪点>60℃]的储存经营。该站位于台州市椒江区洪椒路河头陈村,用地面积1333.32m2。加油站已安装汽油卸油和加油油气回收系统,站内共有员工15名,其中安全管理员1名。
洪家双合加油站设有3只埋地卧式SF型双层油罐,其中50m3汽油罐2只、20m3柴油罐1只(一只汽油罐位于车道下为承重罐,柴油罐和另一只汽油罐位于罐区绿化下),为更好的进行安全管理,改善加油站与周边部分间距不足的问题,洪家双合加油站埋地汽油罐于2013年10月安装了限位及液位监控装置,具体安装情况为:企业原50m3的汽油罐限位到30m3,并带有液位监控装置;原20m3的柴油罐不进行限位,只对液位进行监控。2017年为配合环保整治,洪家双合加油站进行了双层罐、双层管道改造,改造后油罐区位置不变、罐容不变。安装了限位装置后,根据GB 50156-2021《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规定,加油站实际运行中折算后油罐总容积70m3(柴油罐折半计入),属于三级加油站。
该站于2019年07月08日取得了台州市应急管理局核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登记编号:台应急经字[2019]1020号,经营方式:带储存经营,经营许可范围为:汽油、煤油,有效期:2019年07月08日至2022年07月07日。加油站实际运行中煤油为无储存经营,此次换证申请将危险化学品煤油的经营方式变更为不带储存经营(批发无仓储)。
加油区 罐区
站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