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机构名称 浙江泰鸽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被评价单位 东方表业有限公司
简介

东方表业有限公司地处杭州市萧山区瓜沥镇渭水桥村,法定代表人高建林,注册资金380万元,企业主要从事生产销售手表机芯、柄轴等零配件,并售后维修服务等。企业占地面积2540㎡,现有职工39人,其中兼职安全管理员1人。生产科下设一个热处理车间,热处理车间主要进行淬火等热处理。

该公司生产的手表机芯等不属于危险化学品,但生产过程中使用的乙醇、甲醇,清洗设备使用的汽油以及生产过程产生的一氧化碳、氢气(用作保护气)属于危险化学品,因此属于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委托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的机构,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每3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提出安全评价报告。我公司受东方表业有限公司委托,对其进行安全现状评价。评价人员依照国家现行有关危险化学品和职业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通过现场考察,收集有关资料,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了本评价报告。

                       图1:现场检查                                                          图2:现场图

项目组长 陈宝荣
技术负责人 张长归
过程控制负责人 蓝福本
评价报告编制人 陈宝荣
报告审核人 曹媛媛
参与评价工作 安全评价师 陈宝荣、陈义灶、徐焕生
注册安全工程师
技术专家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人员 陈宝荣、陈义灶
时间 2021-09-07 至 2022-12-14
主要任务 陈宝荣项目负责人、整个项目组织、协调与沟通以及编制报告、现场检查 陈义灶组员,负责报告的现场检查、资料收集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22-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