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国家能源局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一步扩大能源领域投资的实施意见》的精神,由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巨化投资有限公司、浙江桐昆有限责任公司和舟山海洋综合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共同投资成立了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投资建设4000万吨/年炼化一体化项目。
根据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员会文件《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4000万吨/年炼化一体化项目核准的批复》(浙发改产业[2017]394 号)核准,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炼油及芳烃工艺装置、乙烯及下游装置和相关配套设施。该项目为世界级规模炼化一体化项目,该项目各装置拟采用当前世界和国内最先进的生产工艺技术,能满足项目安全生产的要求和国家、行业及浙江省产业政策和产业发展规划要求。其中,一期工程2000万吨/年炼油(含520万吨/年芳烃)、140万吨/年乙烯及下游化工装置已经建成投产,二期工程各装置陆续建成投产。
按照省发改委对项目核准批复的要求,二期工程建设方案需根据市场和技术的最新变化进行系统优化。为此,二期工程的优化综合考虑技术、市场、效益等因素,以技术指标先进、经济效益最优、进一步提升竞争力为目标,进一步“降油增化”,多产芳烃和乙烯原料,利用二期项目优化后新增的化工轻油为原料,新建第三套140万吨/年乙烯及下游配套装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该项目在可行性研究阶段需要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评价。因此,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委托我单位承担新建140万吨/年乙烯及下游化工装置(二期工程产品结构优化项目)的安全评价报告编制工作。
现场勘查合影 现场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