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昌药业”),创立于2006年,位于浙江省玉环市沙门镇滨港工业城长顺路36号。
海昌药业主要从事碘造影剂原料药的生产(涉及溶剂回收及副产危险化学品),其中一期工程已于2021年5月验收合格,并于2021年6月28日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ZJ)WH安许证字[2021]-J-2531)。一期工程涉及的建构筑物包括合成车间3、精烘包车间、储罐区及泵房、甲类物品库、综合仓库及配套公用工程、辅助设施的土建及设备安装工程。产品包括250吨/年碘海醇、100吨/年碘克沙醇、150吨/年碘普罗胺;生产工序包括碘海醇的粗品合成、精制工序,碘克沙醇的粗品合成、精制工序,碘普罗胺的精制工序,其中产品碘海醇、碘克沙醇、碘普罗胺及其中间产品均不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过程中涉及到危险化学品的溶剂回收套用,年回收:乙二醇单甲醚746吨、甲醇11177.4吨、乙醇1080吨、正丁醇11893吨。
二期工程于2021年6月开始试生产,涉及的建构筑物包括合成车间1、合成车间4、多功能车间。产品包括250t/a碘海醇中间体:碘海醇碘化物、碘海醇水解物B1;150t/a碘佛醇中间体:碘海醇碘化物、碘佛醇水解物B2;100t/a碘克沙醇中间体:碘海醇碘化物、碘海醇水解物B1;150t/a碘普罗胺中间体:碘普罗胺碘化物、碘普罗胺溶液;150t/a碘帕醇中间体:三碘异酞酰氯、碘帕醇溶液;50t/a碘比醇中间体:三碘异酞酰氯;一氯化碘的生产。其中碘海醇、碘克沙醇、碘普罗胺、碘佛醇、碘帕醇、碘比醇及其中间产品均不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过程中涉及到危险化学品的溶剂回收套用和副产,年回收:甲醇1478吨、乙酸酐765吨、正丁醇1374吨、乙腈452吨、碳酸二甲酯1828吨、氯化亚砜806吨、三乙胺108吨、三氯甲烷3137吨、乙酸乙酯596吨、乙醇1038吨;副产:乙酸173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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