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晶化学有限公司注册成立于1998年12月,现有职工103人,位于台州市椒江区滨海路81号,持有台州市椒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02704679031J;法定代表人:梁建明;注册资金:500万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企业主要从事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因受外部环境的影响,原有氟西汀、新康唑两个产品的市场行情不佳,为此丽晶化学取消了氟西汀和新康唑两个产品(氟西汀和新康唑生产设施已于2020年拆除),现有厂区仅保留吡酮盐系列产品的生产;吡酮盐产品(包括吡酮锌盐、吡酮铜盐)为非危险化学品,生产过程中不涉及危险化学品的溶剂回收,生产过程使用到危险化学品为2-氯吡啶、30%双氧水、盐酸(浓度30%)、氢氧化钠及溶液(浓度30%)和硫氢化钠(溶液,浓度30%)、氮[压缩的]、氯化锌;污水处理使用的危险化学品为硝酸(浓度95%)、硫酸(浓度98%)、次氯酸钠溶液[含有效氯>5%]和硫化钠(含结晶水≥30%);叉车及柴油发电机涉及到柴油。目前企业已申请注销了安全生产许可证,本项目属于危险化学品使用项目。
丽晶化学于2020年10月委托山东富海石化工程有限公司(A237005152,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编制了《浙江丽晶化学有限公司厂区在役化工装置安全设计诊断项目报告》,对厂区原甲类车间一进行优化布局,改造为丙类车间,同时对生产过程中的自动化控制系统进行升级改造,以满足吡酮盐的安全生产。
项目负责人照片 厂区照片
厂区车间照片一 厂区车间照片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