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系1991年由建德化工厂和建德农药厂联合组建,1993年完成股份制改造,于2001年9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大型企业集团。公司总部位于浙江省建德市江滨中路新安大厦1号,下属建德化工二厂、建德农药厂、硅酮密封胶厂、建德热电厂及控股子公司浙江新安迈图有机硅有限责任公司等位于杭州市建德高新技术产业园马目区块(下涯镇钟潭路111号,又称马目智能园区、新安化工园区)。
建德化工二厂现有车间有组织废气500m3/h,主要组分为氯甲烷、二甲醚、甲醇、二甲氧基甲烷等,原处理手段是通过建德农药厂定向转化装置焚烧处理,但定向转化装置因需要时常检修及清炉,不能保证VOC连续达标排放,存在NH3、非甲烷总烃(有机物)浓度波动、瞬间浓度超标的问题。为了防止含氯废气超标排放并同时整合厂区废气,新安化工实施“作保生产中心VOCs综合治理项目”(简称“本项目”)。
本项目于2022年06月02日取得了建德市建德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核发的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项目代码:2206-330182-07-02-722123,项目总投资1336万元,建设规模与建设内容(生产能力):建成30000Nm3/h含氯VOCs预处理装置及RTO蓄热式焚烧装置,其中预处理装置建于建德化工二厂厂区,RTO蓄热式焚烧装置建于建德农药厂厂区。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8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5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2015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7号)等有关规定,需对该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为此,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浙江泰鸽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对本项目开展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工作。
浙江泰鸽安全科技有限公司接受委托后组建了评价项目组,评价项目组通过安全设施设计专篇、总平面布置图等有关资料并结合现场检查情况,分析和预测该项目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的种类和程度,提出了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并依据国家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的要求,编制了本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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