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赛本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由新凤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控股,公司成立于2023年5月11日,注册资金贰亿元,注册地位于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独山港镇海港路1333号6号楼169室。
为配合新凤鸣集团规划要求,进一步优化和拓展上下游产业链,以满足新凤鸣集团及其子公司聚酯纤维项目的需要,浙江赛本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拟在浙江独山港经济开发区化工产业园新征用地180.1亩,以实施年产15万吨表面活性剂及10万吨纺织助剂项目。公司于2023年7月27日取得了《平湖市工业投资项目综合评价意见书》(平工评[2023]7号),于2023年11月申报了“浙江赛本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表面活性剂及10万吨纺织助剂项目”,并于2024年03月19日取得了平湖市发展和改革局备案核发的《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项目代码为:2311-330482-04-01-164931。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及应急厅函〔2022〕300号,本项目生产的产品均不属于危险化学品。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涉及危险化学品:环氧乙烷、环氧丙烷、对甲苯磺酸、氢氧化钾、氢氧化钠、磷酸、冰醋酸、双氧水(27.5%)、氮[压缩的]、五氧化二磷和柴油。另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目录》(2013年版)(原国家安监总局公告2013年第3号)、《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7号)、《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2013年版)的相关要求,本项目使用到的环氧乙烷、环氧丙烷纳入应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的范围,故本项目属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
项目负责人现场照片 项目组成员现场照片
现场照片一 现场照片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