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报告
机构名称 浙江泰鸽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被评价单位 杭州崇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简介

杭州崇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崇耀科技”或“企业”)位于建德市下涯镇丰和路10号,主要从事有机硅材料、有机硅表面活性剂项目的研发、开发、生产、销售等,成立于2015年12月,法定代表人徐健,公司信用代码:91330182MA27WE0G02。

企业利用厂区内的危化品仓库作为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场所,持有建德市应急管理局核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登记编号:浙杭(建)安经字[2021]1200028,经营方式为带储存经营、不带储存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4.08.17。许可范围为带储存经营其他危险化学品:溶剂中的硅酮7499 PSA PRIMER、硅酮树脂溶液280A ADHESIVE、SYL-OFF™ 7795 氟硅氧烷离型剂、溶剂中的硅酮SB-7558 COATING、辛酸亚锡、四甲基氢氧化铵、六甲基二硅烷胺、环体混合物(DMC)、甲基三甲氧基硅烷、2-甲基-3-丁炔-2-醇、六甲基二硅氧烷、七甲基三硅氧烷、四甲基二硅氧烷、四甲基二乙烯基二硅氧烷、烯丙基缩水甘油醚、溶剂中的硅酮SB 7458 COATING、八甲基环四硅氧烷(D4)、硅酸四乙酯;不带储存经营其他危险化学品:甲苯-2,6-二异氰酸酯、乙苯、2-丙醇、丙烯酸乙酯[稳定的]、甲基丙烯酸乙酯[稳定的]、氢氧化钾溶液[含量≥30%]、乙醇[无水]、氢氧化钠、氢氧化钾、二苯基甲烷-4,4’-二异氰酸酯、二甲苯异构体混合物、氢氧化钠溶液[含量≥30%]、3-甲基-2-丁酮、丙烯酸正丁酯[稳定的]、正己烷、2-丁酮、二甲基二氯硅烷、四氢呋喃、1,1,3,3-四甲基丁基过氧-2-乙基乙酸酯[含量≤100%]、乙酸溶液[10%<含量≤80%]、4-甲基-2-戊酮、正庚烷、四甲基硅烷、3-羟基-2-丁酮、甲基叔丁基甲酮、乙酸[含量>80%]、三甲基氯硅烷、含易燃溶剂的合成树脂、油漆、辅助材料、涂料等制品[闭杯闪点≤60℃]。

本次取消的许可范围:取消带储存经营其他危险化学品:四甲基氢氧化铵;取消不带储存经营其他危险化学品:3-甲基-2-丁酮、2-丁酮、含易燃溶剂的合成树脂、油漆、辅助材料、涂料等制品[闭杯闪点≤6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21年第88号令修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国务院令第645号修订)、《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安监总局令79号令修订)的规定,带有储存设施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委托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的机构,对带储存经营条件每3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受杭州崇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委托,浙江泰鸽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对崇耀科技进行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

评价要求:对项目中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采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对危险、危害因素的程度进行定性与定量分析评价,编制的评价报告应内容全面,数据完整可靠,附图、附表齐全,对策措施具体可行,评价结论明确、客观、公正。

                                      现场照片                                                               现场照片

项目组长 陈雪丹
技术负责人 张长归
过程控制负责人 张坤
评价报告编制人 陈雪丹、徐焕生
报告审核人 董贤红
参与评价工作 安全评价师 陈雪丹、徐焕生、黄素英、王铁松、邱伟斌、高炳伟
注册安全工程师 陈雪丹、徐焕生、黄素英、王铁松、邱伟斌、高炳伟
技术专家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人员 陈雪丹、徐焕生
时间 2024-03-22 至 2024-07-03
主要任务 资料收集、现场勘查、技术沟通交流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24-0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