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机构名称 浙江泰鸽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被评价单位 衢州市巨高制冷剂有限公司
简介

衢州市巨高制冷剂有限公司(下文简称“衢州巨高”或“企业”)成立于2010年01月06日,注册地位于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南山路10-1号,法定代表人为苏雪贞,注册资金680万元,营业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制品销售。

衢州巨高厂区占地面积13306.7m2,建筑面积约4204m2,现有职工25人,配备了2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企业目前建有4000吨/年R134a、4000吨/年R22的充装装置和1500吨/年R404A、3000吨/年R407C、3000吨/年R409A、1500吨/年R410A、1000吨/年R507A混配充装装置及配套的公用工程和辅助设施。

衢州巨高已取得浙江省应急管理厅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浙)WH安许证字(2021)-H-2081,许可范围:年充装:R134a 4000吨、R22 4000吨、R404A 1500吨、R407C 3000吨、R409A 3000吨、R410A 1500吨、R507A 1000吨,有效期至2024年9月9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8号)第三十二条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45号)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委托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的机构,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每3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提出安全评价报告。受衢州市巨高制冷剂有限公司的委托,浙江泰鸽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对衢州市巨高制冷剂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现状评价。

浙江泰鸽安全科技有限公司接受委托后,组建了评价项目组。评价项目组通过现场调查,收集了大量的有关资料,在对工程资料进行分析的基础上,结合现场调查,评价项目组对评价项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了辨识,并采用安全检查表等评价方法对该公司的生产区域、贮存区及公用工程设施的安全生产条件、危险程度进行了分析评价,最终编制完成了本现状评价报告。

                                    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

项目组长 陈雪丹
技术负责人 张长归
过程控制负责人 张坤
评价报告编制人 陈雪丹、徐焕生
报告审核人 董贤红
参与评价工作 安全评价师 陈雪丹、徐焕生、林杰、王铁松、高炳伟、邱伟斌’
注册安全工程师 陈雪丹、徐焕生、林杰、王铁松、高炳伟、邱伟斌’
技术专家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人员 陈雪丹、徐焕生
时间 2024-04-10 至 2024-04-14
主要任务 资料收集、现场勘查、技术沟通交流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24-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