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于2021年10月09日取得杭州市应急管理局核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编号:浙杭安经字[2021]00001402,其中带储存经营:易制爆危险化学品:过氧化氢溶液[含量27.5%],其他危险化学品:氢氧化钠溶液[含量≥30%]、盐酸(31%);不带储存经营(批发无仓储):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氯酸钠、硝酸银、硝酸[含硝酸≥70%],其他危险化学品:无水肼[含肼>64%]、甲醇、乙醇[无水]、石脑油、甲苯、乙酸乙酯、氨、连二亚硫酸钠、硫酸、次氯酸钠溶液[含有效氯>5%]、氨溶液[含氨>10%]、氢氧化钠、氢氟酸、正磷酸、乙酸酐、乙酸溶液[10%<含量≤80%]、乙酸[含量>80%]、一氯二氟甲烷、松节油、2-氯丙烯、3-氯丙烯、2-丙醇、丙酮、正丁醇、环己酮、亚硝酸钠、氯化苄、二氯甲烷、三氯化铁、三氯化铁溶液、氨基磺酸、甲醛溶液、氯化锌、氢氧化钾、氢氧化钾溶液[含量≥30%]、三氯化铝[无水]、三氯化铝溶液、亚硫酸氢钠。本次评价,企业不再申领票据贸易乙酸酐和石脑油的经营许可。
项目负责人现场照片 项目组员现场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