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营业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机械设备租赁;特种设备出租(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食品生产;食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鸿高科)成立于2012年6月15日,法定代表人张向东。
长鸿高科厂区用地面积约为41391平方米。拥有职工231人,其中专职安全管理人员7人,注册安全工程师3人。长鸿高科生产装置现有4条生产线,分别为A线4万吨/年的SBS、B线4万吨/年的SBS、C线2万吨/年的SEBS可切换生产7.5万吨/年的SBS、D线4万吨/年的SBS可切换生产2万吨/年的SEPS。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辨识,产品SBS、SEBS、SEPS均不是危险化学品,但是产品的生产过程中涉及溶剂环己烷回收,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企业已于2020年7月进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编号:(浙)WH安许2020-B-2388,许可范围:年产:环己烷64万吨(回收),有效期:2020年07月19日至2023年07月18日。
根据生产工艺要求和生产特点,企业实行行政人员8h工作制,岗位工人四班二运转工作制,工人每班工作时间为12h ,装置年操作时间8000h。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生产需要,对原装置储罐组进行改造,对储罐和储存物料进行调整,并增加相应的物料装卸设施。罐区及卸车设备设施技术改造项目取得了《浙江省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备案通知书》(项目代码:2019-330206-29-03-827959)。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编制单位为北京中安质环技术评价中心有限公司,并于2020年9月23日取得宁波市应急管理局核发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甬危化项目安条审字〔2020〕A0008号);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单位为广东政和工程有限公司,并于2021年1月26日取得了宁波市应急管理局核发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甬危化项目安设审字〔2022〕A0004号)。项目于2021年10月建设完成并进行设备调试,于2021年11月组织试生产方案评审,开始试生产准备,于2022年2月 28 日正式投料试生产,试生产期限为2022年 2 月 28 日至2023年 2 月 27 日。
项目负责人在现场 中控室急停按钮
罐区储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