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机动车尾气净化废催化剂铂族金属资源化绿色化综合利用年产17.5吨新材料项目安全验收评价
机构名称 浙江泰鸽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被评价单位 巴斯夫贺利氏金属资源有限责任公司
简介

由于市场行情以及企业发展需要,巴斯夫贺利氏金属资源有限责任公司投资4.8亿元,在嘉兴市平湖市独山港镇汇港路,实施机动车尾气净化废催化剂铂族金属资源化绿色化综合利用年产17.5吨新材料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于2022年06月取得平湖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发的《浙江省外商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项目代码2205-330482-04-01-413886。

本项目已于2022年06月委托上海建科检验有限公司完成该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于2022年08月委托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编制完成该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专篇。本项目施工单位为江苏启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土建施工、机电设备安装),自控系统安装单位为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浙江华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于2023年08月编制了试生产方案,并于2023年08月24日组织专家进行试生产方案进行评审,在采取有效安全生产措施后,于2023年12月19日开始试生产,目前运行良好,企业按相关规定进行安全设施“三同时”验收。

                            项目负责人现场照片                                                           现场照片


项目组长 赵玖超
技术负责人 张长归
过程控制负责人 张坤
评价报告编制人 赵玖超、汪顺利
报告审核人 周学志
参与评价工作 安全评价师 汪顺利、高炳伟、赵玖超、邱伟斌、林杰
注册安全工程师 汪顺利、高炳伟、赵玖超、邱伟斌、林杰
技术专家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人员 赵玖超、汪顺利
时间 2023-12-05 至 2024-11-28
主要任务 资料收集、现场勘查、技术沟通交流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24-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