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年产500吨四丁基脲项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机构名称 浙江泰鸽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被评价单位 湖州吉昌化学有限公司
简介

湖州吉昌化学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是一家专业生产和销售精细化工产品四丁基脲(TBU)的企业,企业位于湖州市南浔区和孚镇重兆村龙门桥庄介山,占地面积46700m2,企业法人代表沈光裕,营业执照注册号:913305037044530081,注册资本:2069万元。

本项目产品四丁基脲不属于危险化学品,原料二正丁胺、二(三氯甲基)碳酸酯、氢氧化钠溶液、甲苯、盐酸、天然气、氮气等属于危险化学品,因此本项目属于危险化学品使用项目。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并且使用量达到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应当依照该条例的规定取得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证”的规定,湖州吉昌化学有限公司作为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化工企业,其使用的二(三氯甲基)碳酸酯(三光气)、甲苯均被列入《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2013年版)》内,其中二(三氯甲基)碳酸酯(三光气)已超过标准内的使用数量,因此,企业应取得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证。

                                   公司入口处                                                          车间搅拌釜

项目组长 陈宝荣
技术负责人 王铁松
过程控制负责人 张坤
评价报告编制人 陈宝荣、汪顺利
报告审核人 闫秀才
参与评价工作 安全评价师 陈宝荣、陈义灶、汪顺利、赵玖超、高炳伟、邱伟斌
注册安全工程师 陈宝荣、陈义灶、汪顺利、赵玖超、高炳伟、邱伟斌
技术专家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人员 陈宝荣、汪顺利
时间 2024-09-04 至 2025-01-08
主要任务 资料收集、现场勘查、技术沟通交流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25-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