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机构名称 浙江泰鸽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被评价单位 衢州市巨高制冷剂有限公司
简介

为了适应市场发展需求,增加四氧化三钴的产能,同时解决现有硫铵蒸发装置处置能力不足的问题,华友钴新在现有厂区内实施了“衢州华友钴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增7000t/a(钴金属量)高电压四氧化三钴绿色智造项目”(简称“本项目”)。

本项目建设规模与建设内容(生产能力):项目投资48408万元,在现有场地新建四氧化三钴二厂房、硫铵蒸发结晶厂房、成品仓库、硫铵冷凝水处理装置、纯水生产装置和罐区等主要车间和配套设施,依托现有原料贮仓及碎磨厂房、110kV华友变电所、三号消防水池、空压机房、生产废水调节池等车间和配套设施,新增建筑面积20026.26平方米,新增高电压四氧化三钴、硫酸铵等产品生产能力,项目达产后新增高电压四氧化三钴年产能7000吨(钴金属量),硫酸铵年产能为17.82万吨(实物量)。

本项目产品四氧化三钴、硫酸铵不属于危险化学品,无副产品和中间产品,故本项目建成后不涉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变更。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原辅料硫酸钴、氢氧化钠溶液、氨溶液、硫酸、过氧化氢溶液、天然气、氮[压缩的]等属于危险化学品,因此本项目属于危险化学品使用项目。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21〕第88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13〕第645号)、《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2015〕第79号)、《浙江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浙应急危化〔2023〕179号)等有关规定,需对该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为此,衢州华友钴新材料有限公司委托浙江泰鸽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对本项目开展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工作。

浙江泰鸽安全科技有限公司接受委托后组建了评价项目组,评价项目组通过安全设施设计专篇、总平面布置图等有关资料并结合现场检查情况,分析该项目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的种类和程度,提出了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并依据国家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的要求,编制了本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

                                    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

项目组长 陈雪丹
技术负责人 张长归
过程控制负责人 张坤
评价报告编制人 陈雪丹、徐焕生
报告审核人 董贤红
参与评价工作 安全评价师 陈雪丹、徐焕生
注册安全工程师 陈雪丹、徐焕生
技术专家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人员 陈雪丹、徐焕生
时间 2024-03-15 至 2024-04-10
主要任务 资料收集、现场勘查、技术沟通交流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24-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