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17kt/a硅油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
机构名称 浙江泰鸽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被评价单位 浙江正和硅材料有限公司
简介

浙江正和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正和”或“企业”)成立于2007年7月,注册地址位于衢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华荫北路60号,法定代表人为方炜,是一家从事二甲基二乙氧基硅烷、30%盐酸(副产)、二甲基二甲氧基硅烷、三氯化铝溶液(副产)、甲醇(副产)等生产、销售的企业。

浙江正和硅材料有限公司在浙江省衢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有三处生产厂区,分别为位于衢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荫北路60号的原正和公司(即浙江正和“一厂区”,本项目不涉及)、位于衢州市绿色产业集聚区高新片区念化路55号的原置正公司(即浙江正和“二厂区”,本项目所在厂区)和位于衢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江洲大道22号的原浙江置信新材料有限公司(即浙江正和“三厂区”,本项目不涉及)。

为了进一步增加企业经济效益,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正和硅材料在衢州市绿色产业集聚区高新片区念化路55号的原置正厂区内实施17kt/a硅油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利用已建生产车间闲置区域新建一套二甲基硅油、有机硅乳化剂及混配硅油生产装置,将已建埋地储罐区的线性体储罐更换储存介质变更为MM(六甲基二硅氧烷)储罐,其他设施均依托厂区已有设施。

本项目于2022年9月5日在衢州市智造新城衢州智造新城管理委员会备案,取得《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项目代码:2209-330851-04-01-986382),总投资2260.66万元,属于化工行业,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如下:利用公司现有厂房,新增生产二甲基硅油系列产品10000吨,其中DM5-DM10000产品5000吨,DM10000-DM10000000产品5000吨;新增混配硅油系列产品6000吨,其中无溶剂有机硅离型剂3000吨,日化级硅凝胶3000吨;新增有机硅乳化剂1000吨。

本项目安全预评价由杭州安全生产科学技术有限公司完成,安全设施设计由浙江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完成,已通过衢州市应急管理局组织的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由浙江金浙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设备管道安装)、浙江巨立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电仪施工)完成施工,于2024年2月20日开始投料试生产。

本项目产品不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过程不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涉及使用的DMC(二甲基环硅氧烷)、MM(六甲基二硅氧烷)等原辅料为危险化学品,为危险化学品使用项目。企业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持有浙江省应急管理厅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7号)规定,本项目不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21年第88号令修正)、《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第645号修订)、《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5号,2015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9号修正)、《浙江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浙应急危化〔2023〕179号)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应进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以确保项目的安全运行。为此浙江正和硅材料有限公司委托浙江泰鸽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开展本项目的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工作。

评价要求:对项目中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采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对危险、危害因素的程度进行定性与定量分析评价,编制的评价报告应内容全面,数据完整可靠,附图、附表齐全,对策措施具体可行,评价结论明确、客观、公正。

                                  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

项目组长 陈雪丹
技术负责人 王铁松
过程控制负责人 张坤
评价报告编制人 陈雪丹、徐焕生
报告审核人 董贤红
参与评价工作 安全评价师 陈雪丹、徐焕生、黄素英、赵玖超、邱伟斌、高炳伟
注册安全工程师 陈雪丹、徐焕生、黄素英、赵玖超、邱伟斌、高炳伟
技术专家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人员 陈雪丹、徐焕生
时间 2024-07-20 至 2025-03-12
主要任务 资料收集、现场勘查、技术沟通交流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25-0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