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报告
机构名称 浙江泰鸽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被评价单位 日华化学(中国)有限公司
简介

日华化学(中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9月26日,法定代表人为江守康昌,注册资本伍仟万人民币元,注册地址为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桥南区鸿达路以北、高新十一路以东,厂区占地面积为40000m2(约60亩),主要从事研发、生产、销售表面活性剂、水处理剂、无机纤维及纺织、化纤抽丝用助剂、油剂、染化料等化学助剂。现有员工135人,设置安全环保委员会为专职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了3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日华化学(中国)有限公司取得杭州市萧山区应急管理局核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登记编号为:浙杭(萧)安经字〔2022〕07000045,许可范围:带储存经营其他危险化学品:乙酸溶液[10%<含量≤80%]、酒石酸锑钾、1,3-二甲苯、氢氧化钾溶液[含量≥30%]、1,4-二甲苯、二甲苯异构体混合物、2,2’-二羟基二乙胺、氢氧化钠溶液[含量≥30%]、2-丙醇、1,3-二氯-2-丙醇、乙酸[含量>80%]、正丁醇、2-丁氧基乙醇、甲醇、1.2-二甲苯、二烯丙基胺、氯化铜、过硫酸钠、氢氧化钾、甲酸、甲醛溶液、1-氯-2,3-环氧丙烷、正磷酸、氢氧化钠,许可证有效期:2022年05月17日至2025年05月16日。

根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委托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的机构,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每3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提出安全评价报告。企业委托我公司对其危险化学品经营进行安全评价,同时企业将现有储存品种进行调整,将乙酸溶液[10%<含量≤80%]、酒石酸锑钾、1,3- 二甲苯、氢氧化钾溶液[含量≥30%]、1,4-二甲苯、二甲苯异构体混合物、2,2’-二羟基二乙胺、氢氧化钠溶液[含量≥30%]、1,3-二氯-2-丙醇、正丁醇、1,2-二甲苯、二烯丙基胺、氯化铜、氢氧化钾、甲酸、甲醛溶液、正磷酸、氢氧化钠调整为无仓储经营。拟申请带储存经营其他危险化学品:甲醇、2-丙醇、乙酸[含量>80%]、2-丁氧基乙醇、1-氯-2,3-环氧丙烷、过硫酸钠,不带储存经营其他危险化学品:乙酸溶液[10%<含量≤80%]、酒石酸锑钾、1,3- 二甲苯、氢氧化钾溶液[含量≥30%]、1,4-二甲苯、二甲苯异构体混合物、2,2’-二羟基二乙胺、氢氧化钠溶液[含量≥30%]、1,3-二氯-2-丙醇、正丁醇、1,2-二甲苯、二烯丙基胺、氯化铜、氢氧化钾、甲酸、甲醛溶液、正磷酸、氢氧化钠。危化品运输由第三方提供运输服务。

                             项目组成员现场勘察                                                 场地内部

项目组长 李正加
技术负责人 王铁松
过程控制负责人 张坤
评价报告编制人 李正加、林杰
报告审核人 闫秀才
参与评价工作 安全评价师 李正加、林杰、赵玖超、邱伟斌、周传贤
注册安全工程师 李正加、林杰
技术专家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人员 李正加、林杰
时间 2025-03-11 至 2025-04-23
主要任务 资料收集、现场勘查、技术沟通交流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25-0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