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年产1.2万吨高端热塑性弹性体材料干法脱挥专用生产线改造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
机构名称 浙江泰鸽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被评价单位 浙江众立合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介

浙江众立合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立科技”)成立于2015年5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00343982632L,注册资本88256万元,由上市公司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控股投资设立。厂区位于浙江省平湖市独山港镇海涛路3000号,总占地面积为208.7亩,现有员工340余人,主要从事热塑性弹性体的生产和销售。

2021年12月,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由陈大魁变更为常德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股人由陈大魁变更为常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众立科技目前厂区建有年产12万吨热塑性弹性体材料生产项目一期工程年产4万吨热塑性弹性体材料装置(主装置一车间,实际产能2.9万吨/年)、二期工程年产4万吨热塑性弹性体材料装置(主装置二车间,SBS产能4万吨/年或SEBS2.67万吨/年,根据市场弹性调节)、年产1.2万吨高端热塑性弹性体材料专用生产线(主装置三车间)及年产2800吨差异化弹性体装置,现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ZJ)WH安许证字[2022]-F-2463,许可范围:年产:氮[压缩的]800Nm3/h;年回收:环己烷560785.93吨、苯乙烯1973.34吨,有效期至2025年5月20日。

企业通过市场调研,发现干法产品市场需求较大、单价高,产品单价高于湿法SEPS约1~2.5倍,同时三车间目前生产湿法产品蒸汽消耗量大,致使产品能耗大,而生产干法产品蒸汽单耗小整体能耗相对较小。为满足市场需求同时提高公司效益,故企业拟投资2625万元实施年产1.2万吨高端热塑性弹性体材料干法脱挥专用生产线改造项目。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预评价导则》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须对该建设项目进行设立安全评价。

受众立科技委托,浙江泰鸽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对其年产1.2万吨高端热塑性弹性体材料干法脱挥专用生产线改造项目进行设立安全评价。评价人员收集了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技术资料,并对现场进行了实地勘察。根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试行)》、《安全评价通则》等相关规定,对建设项目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了辨识,采用了安全检查表分析、危险度评价的评价方法等进行了定性、定量评价,并得出了相应的评价结论,在与建设单位充分沟通、交换意见后,编制完成了本评价报告。

                          现场勘察人员                                                                 现场勘察人员

                            项目拟建场地

项目组长 李正加
技术负责人 王铁松
过程控制负责人 张坤
评价报告编制人 李正加、赵玖超
报告审核人 周学志
参与评价工作 安全评价师 李正加、赵玖超、林杰、高炳伟、周传贤
注册安全工程师 李正加、赵玖超、林杰、高炳伟、周传贤
技术专家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人员 李正加、赵玖超
时间 2025-02-24 至 2025-04-11
主要任务 资料收集、现场勘查、技术沟通交流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25-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