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扩大产能,优化配套设施,华友钴新公司在厂内开展了“年产3万吨(金属量)高纯三元动力电池级硫酸镍项目”(简称“主项目”)。“年产3万吨(金属量)高纯三元动力电池级硫酸镍项目”取得了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项目代码:2019-330891-26-03-803695,备案机关:衢州市智造新城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部,备案日期:2019年8月30日。
根据装置功能以及区域的不同,主项目被划分——镍钴合金预处理子项、冰镍钴及合金浸出子项、新型建材制备预处理子项(高温焙烧部分)、废旧物资资源化回收子项、危险固废资源化处理二期装置子项。目前除“危险固废资源化处理二期装置子项”外,其他子项已完成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华友钴新公司在厂区北侧实施“年产3万吨(金属量)高纯三元动力电池级硫酸镍项目(危险固废资源化处理二期装置子项)”(简称“本项目”)。
本项目不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故项目建成后不涉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变更,但在工艺过程中使用的氢氧化钠溶液、氨溶液等原辅料属于危险化学品,因此本项目属于危险化学品使用项目。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2〕第70号,主席令〔2021〕第88号修正)、《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2〕第344号,国务院令〔2013〕第645号修订)、《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第45号,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5〕第79号修正)、《浙江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浙应急危化〔2023〕179号)等有关规定,需对该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为此,衢州华友钴新材料有限公司委托浙江泰鸽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对本项目开展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工作。
浙江泰鸽安全科技有限公司接受委托后组建了评价项目组,评价项目组根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总平面布置图等有关资料并结合现场检查情况,分析该项目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的种类和程度,提出了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并依据国家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的要求,编制了本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
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