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原建设单位为独山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是浙江卫星能源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成立于2020年06月,原计划建设年产30万吨聚丙烯及25万吨双氧水(2万吨电子级双氧水)项目。2021年11月,浙江独山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完成年产30万吨聚丙烯及25万吨双氧水(2万吨电子级双氧水)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审批文号:嘉应急危化项目安设审字[2021]17号;因园区对区域内化工企业数量的限制要求,故由平湖石化有限责任公司收购浙江独山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结合公司战略规划,将年产30万吨聚丙烯及25万吨双氧水(2万吨电子级双氧水)调整为年产20万吨精丙烯酸和25万吨双氧水(2万吨电子级双氧水)项目。
平湖石化有限责任公司年产20万吨精丙烯酸和25万吨双氧水(2万吨电子级双氧水)项目于2020年12月10日经平湖市发展和改革局备案(项目代码:2012-330482-04-01-538019),该项目分为两期建设实施,其中年产25万吨双氧水(2万吨电子级双氧水)部分已先行建设,并于2024年3月完成了竣工验收工作。本次为年产20万吨精丙烯酸技改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1、在依托平湖石化现有储存设施及配套公辅工程的基础上,在通港路东侧厂区预留场地新建2套9万吨/年丙烯酸及2套10万吨/年精丙烯酸装置,形成年产20万吨精丙烯酸的生产规模;2、拆除主装置一现有2.4t/h废液焚烧炉(F1640、现状备用),并在原址新建1台4.3t/h废液焚烧炉。该技改项目于2023年2月24日经平湖市发展和改革局重新备案(项目代码:2302-330482-04-01-312862)。
本项目固定投资46200万元,项目总平面布置由具有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资质的中石油吉林化工工程有限公司(证书编号:A111010063)设计。本项目工程设计由中石油吉林化工工程有限公司和浙江天成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共同承担,其中中石油吉林化工工程有限公司为总体院,负责年产20万吨精丙烯酸装置及配套设施的设计;浙江天成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负责F1640废液焚烧炉改造的设计。
项目拟建场地 拟建装置所在厂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