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兆达经贸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3月3日,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姚滨,注册资本5000万元。公司经营场所与储存场所均位于桐乡市凤鸣街道新兴路600号,用地面积17118.99m2。公司经营范围有危险化学品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危险化学品仓储;食品销售;成品油批发;成品油仓储;成品油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等,详见营业执照。厂区设有储罐区(酸碱罐组和柴油罐组)、1#仓库(丁类)、管理房、泵房等,厂区东北面设有500吨级内河码头一座。
本项目500吨级码头结构形式为重力式码头,厂区陆域库区由温州工业设计院设计,码头由嘉兴市世纪交通设计有限公司设计。于2008年11月开工建设,于2009年投入使用。已取得嘉兴市交通运输局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浙嘉内河)港经证(6135)号,有效期至2025年10月02日。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编号:(浙嘉内河)港经证(6135)号,作业危险货物品名:液碱、盐酸、硫酸、乙二醇、白油、双氧水、次氯酸钠、硝酸、冰醋酸。有效期至2025年10月02日。根据企业现场实际情况,本次评价作业货种为液碱(32%)、盐酸(36%)、硫酸(98%)、氯化亚铁溶液、聚合氯化铝溶液。
评价范围:
本次评价范围为浙江兆达经贸股份有限公司位于灵安港航道原灵安砖瓦厂地址旁小浜内的500吨级码头涉及到的危险货物装卸等工艺、设备、安全设施和技术措施的评价,即对上述工程项目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其程度进行分析评价和提出针对性的安全对策措施,并在定性、定量分析的基础上得出评价结论。
1)评价地域范围:500吨级码头区域、码头前沿停泊水域。
2)评价作业范围:危险货物船舶靠离泊作业、码头装卸作业及其相关活动。
3)评价作业货种:液碱(32%)、盐酸(36%)、硫酸(98%)、氯化亚铁溶液、聚合氯化铝溶液。
4)作业方式:船-管道-储罐。
评价要求:对项目中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采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对危险、危害因素的程度进行定性与定量分析评价,编制的评价报告应内容全面,数据完整可靠,附图、附表齐全,对策措施具体可行,评估结论明确、客观、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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