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椒江洪家双合加油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洪家双合加油站”)成立于2004年12月09日,位于台州市椒江区洪椒路河头陈村,法定代表人邱春蝶,主要从事汽油、柴油[闭杯闪点>60℃]的储存经营。加油站已安装汽油卸油和加油油气回收系统,站内共有员工12名,其中专职安全管理员1名。
洪家双合加油站加油区设有4台双泵双枪自吸式加油机,均为非自助加油机;油罐区设有2只50m3的埋地卧式SF型双层油罐(通过防溢阀和液位监控限位至30m³,1只储存92#汽油为车道罐,1只储存95#汽油为非车道罐)、1只20m3的埋地卧式SF型双层油罐(储存0#柴油,非车道罐),根据GB
50156-2021《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规定,折算后油罐总容积70m3(柴油罐折半计入),属于三级加油站。加油站已安装汽油卸油和加油油气回收系统、三次油气回收装置。
该站于2023年02月24日取得台州市应急管理局核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登记编号:33100013202201016,经营方式:带储存经营,许可范围为:煤油、汽油、柴油,有效期:2022年07月08日至2025年07月07日。
评价人员现场勘验 罐区、卸油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