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机构名称 浙江泰鸽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被评价单位 浙江恒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介

浙江恒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康药业”)成立于2004年10月,住所为浙江省三门县海润街道龙翔路1号,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企业目前共有两个厂区,分别位于三门县海润街道龙翔路1号(海润厂区,已停产,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和三门县浦坝港镇承恩路11号(浦坝港厂区,本项目所在)。浦坝港厂区已建成年产800吨美沙拉嗪及80吨盐酸胺碘酮等原料药生产项目、年产120吨精制法匹拉韦生产项目及年产168吨HBB(核苷)生物医药中间体项目。

恒康药业现有员工350余人,其中大专以上工程技术人员150人,技术力量雄厚。并与多所国家药品科研机构及著名高校建立了科研协作关系,且常年聘请博士、高工来公司进行技术指导,以不断增强企业的科技开发能力。公司在注重科技投入的同时,十分重视管理制度、质量保障体系的建设,公司多个产品分别通过了中国GMP、日本PMDA和欧洲EDQM等认证。

恒康药业目前主要产品及规模为:800t/a美沙拉嗪、80t/a盐酸胺碘酮、120t/a精制法匹拉韦及168t/a HBB(核苷)生物医药中间体等。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及企业提供的主产品说明,公司主产品均为非危险化学品,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副产品及回收套用的溶剂等属于危险化学品,所以该企业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已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第645号修订)第二十二条: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委托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的机构,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每3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提出安全评价报告。受企业的委托,我公司对进行安全现状评价。

安全现状评价是针对生产经营活动、安全管理等情况,辨识与分析其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审查确定其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要求的符合性,预测发生事故或造成职业危害的可能性及其严重程度,提出科学、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做出安全现状评价结论的活动。

                              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

项目组长 吴强
技术负责人 张长归
过程控制负责人 张坤
评价报告编制人 吴强、郑建梁
报告审核人 周水鹤
参与评价工作 安全评价师 吴强、郑建梁、赵玖超、高炳伟、邱伟斌
注册安全工程师 吴强、郑建梁、赵玖超、高炳伟、邱伟斌
技术专家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人员 吴强、郑建梁
时间 2024-06-06 至 2024-12-31
主要任务 资料收集、现场勘查、技术沟通交流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24-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