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机构名称 浙江泰鸽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被评价单位 嘉兴市三江浩嘉高分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简介

嘉兴市三江浩嘉高分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江浩嘉)成立于2018年12月30日,是一家生产销售聚丙烯的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法人独资),由三江化工有限公司分立而来,法定代表人韩建红,注册资本4000万美元。厂区占地面积约100亩,现有员工89人。

嘉兴市三江浩嘉高分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现建有一期30万吨/年聚丙烯装置(2条年产15万吨聚合生产线)、二期30万吨/年聚丙烯装置(2条年产15万吨聚合生产线)、二期技改30万吨/年聚丙烯装置(2条年产15万吨聚合生产线)及配套设施,共90万吨/年聚丙烯装置。企业持有浙江省应急管厅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证编号:(ZJ)WH安许证字[2022]-F-2467,许可范围:年产(回收):丙烯28052吨,有效期至2025年7月23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二条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委托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的机构,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每3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

                             现场勘察人员                                                               生产装置

项目组长 李正加
技术负责人 王铁松
过程控制负责人 张坤
评价报告编制人 李正加、赵玖超
报告审核人 周学志
参与评价工作 安全评价师 李正加、赵玖超、林杰、高炳伟、周传贤
注册安全工程师 李正加、赵玖超、林杰、高炳伟、周传贤
技术专家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人员 李正加、赵玖超、林杰
时间 2024-12-10 至 2025-04-23
主要任务 资料收集、现场勘查、技术沟通交流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25-0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