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香兰化妆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01月04日,法定代表人陈君玲,注册资本1000万元,主要从事化妆品制造和货物进出口,注册地址位于浙江省台州市开发大道东段288号5幢。
根据《台州湾新区管理委员会专题会议纪要》〔2014〕61号文件,浙江香兰化妆品有限公司落户在浙江宜通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厂区,并在厂区内建设“浙江香兰化妆品有限公司年产850万瓶香水技术改造项目”,本项目属于老企业整体搬迁项目,竣工验收后项目浙江宜通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厂区主体合并至浙江香兰化妆品有限公司,项目已于2024年01月29日在台州湾新区行政审批与投资服务局备案(项目代码:2401-331052-04-02-785632),详细地址位于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三甲街道启航路968号。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等十部委公告2015第5号,应急管理部等十部委公告2022第8号修订),本项目涉及乙醇、氮[压缩的]为危险化学品,生产的产品香水不属于危险化学品。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2年第70号公布, 主席令2021年第88号第三次修正)、《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591号公布,2013年国务院令第645号令修订)、《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12年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5号公布,2015年安监总局令第79号令修订)、《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非许可化工医药企业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浙应急危化〔2023〕 95 号)等相关规定,受浙江香兰化妆品有限公司委托,浙江泰鸽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对浙江香兰化妆品有限公司年产850万瓶香水技术改造项目进行设立安全评价。
评价人员现场勘验 厂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