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华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2003 年 08 月 26 日,2019 年06月20日在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资金:叁仟捌佰贰拾柒万柒仟伍佰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氨基树脂研发、生产;涂料(不含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品、监控化学品)、防火材料、粘结剂、阻燃材料、泡沫灭火药剂及防火卷帘门生产、销售;货物进出口。住所位于:浙江省衢州市江山经济开发区江东区兴工七路15-1号,法人代表:毛江水。厂区占地面积约34.5亩(23028.9m2),现有员工91人,总资产9000万元。
企业目前建有6000吨氨基树脂生产线及20kt/a石墨烯氨基树脂及配套50kt/a甲醛生产线,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年产氨基树脂(含丁醇)2000吨、甲醛溶液(37%)50000吨;年副产:甲醛溶液(37%)325吨;年溶剂回收:甲醇(>90%)40426.68吨。
由于1#车间淡甲醛中间罐(V1102,60m³)不能满足一天生产储存量,常因氧化器催化银更换时涨罐而导致1#、2#车间被限产,增加生产波动的风险,降低了连续稳定生产的安全性。此外,企业已建的罐组和泵棚内1只V3105B储罐(100m³,原设计储存5081树脂)长期闲置,因此企业委托黑龙江龙维化学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资质等级: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石油及化工产品储运)专业甲级;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热力工程)专业甲级。******,证书编号:A123009016)进行变更设计,罐组内的V3105B储罐储存的物料变更为淡甲醛(10%),相应的输送泵(P3105B)改为淡甲醛溶液输送泵。
本变更评价范围包括:
浙江新华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罐区及泵棚内V3105B储罐储存物料由5081树脂变更为储存淡甲醛(10%)以及相关的物料输送泵、输送管道的安全条件进行评价。
评价要求:对项目中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采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对危险、危害因素的程度进行定性与定量分析评价,编制的评价报告应内容全面,数据完整可靠,附图、附表齐全,对策措施具体可行,评估结论明确、客观、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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