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年产1.5万吨超纯电子绿色特气智能充装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
机构名称 浙江泰鸽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被评价单位 浙江普锐斯气体有限公司
简介

浙江普锐斯气体有限公司成立于2025年05月20日,注册地位于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福应街道月塘社区东方华庭50幢2单元602室(仅作为办公使用),法定代表人为罗优敏。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阀门和旋塞销售;五金产品批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五金产品零售;金属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阀门和旋塞研发;家用电器研发;金属制日用品制造;家用电器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五金产品制造;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制造。许可项目: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食品添加剂生产。

企业于2025年6月竞得仙居县经济开发区创新区块纬二路以东穿镇路以北面积为10001平方米的G2025770地块的使用权,拟用于建设年产1.5万吨超纯电子绿色特气智能充装项目;于2025年6月27日取得了仙居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发的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项目代码:2506-331024-04-01-651301。

项目拟建设充装车间、丁类车间、乙类仓库、综合楼、罐区、钢瓶制造生产线等,共计建筑面积约15312.71平方米。形成年充装灌装5000吨一氧化二氮[液化的]、100吨氦[压缩的]、2300吨氩[压缩的]、1000吨氩[液化的]、2300吨氮[压缩的]、1000吨氮[液化的]、3300吨二氧化碳[液化的]的规模。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浙江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必须对建设项目进行设立安全评价。因此,浙江普锐斯气体有限公司委托浙江泰鸽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对其年产1.5万吨超纯电子绿色特气智能充装项目进行设立安全评价。

接受委托后,我公司组建了项目评价组,收集了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技术资料,并对建设项目现场进行了实地勘察和检查;对建设项目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了辨识与分析,采用了安全检查表法、危险度评价法、预先危险性分析法等主要评价方法进行了定性、定量评价;且针对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提出了安全对策措施;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了设立安全评价报告。

                                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

项目组长 吴强
技术负责人 王铁松
过程控制负责人 张坤
评价报告编制人 林震、吴强
报告审核人 周水鹤
参与评价工作 安全评价师 吴强、王翔、高炳伟、赵玖超、林震
注册安全工程师 吴强、王翔、高炳伟、赵玖超、林震
技术专家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人员 林震、吴强
时间 2025-07-29 至 2025-11-07
主要任务 资料收集、现场勘查、技术沟通交流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25-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