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电化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材料公司”或“企业”)成立于2016年4月,位于浙江省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临江高新区红十五路9936号,是杭州电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电化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是由杭电化原氯化聚氯乙烯分公司、特种树脂分公司等改制成立,主要从事PVC特种树脂、氯醚树脂和氯化聚氯乙烯树脂(CPVC)及共混料等的生产和销售。企业现有在职员工155人,配备有4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新材料公司现有1万t/a PVC特种树脂生产装置、5750t/a氯醚树脂生产装置、500t/a氯乙烯防水剂树脂乳液生产装置、2.5万t/a CPVC生产装置、5000t/a氯代碳酸乙烯酯(CEC)(折100%)生产装置及配套的公用工程和辅助设施。企业目前持有浙江省应急管理厅核发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登记编号:(浙)WH 安许证字[2023]-A-2379,有效期至2026年06月05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21年第88号令修订)第三十二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第645号修订)第二十二条、《浙江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浙应急[2024])160号规定,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委托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的机构,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每3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为此,杭州电化新材料有限公司委托浙江泰鸽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开展安全现状评价工作。
评价要求:对项目中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采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对危险、危害因素的程度进行定性与定量分析评价,编制的评价报告应内容全面,数据完整可靠,附图、附表齐全,对策措施具体可行,评价结论明确、客观、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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