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无人机航空复材制件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机构名称 浙江泰鸽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被评价单位 微至航空装备(平湖)有限公司
简介

微至航空装备(平湖)有限公司为提高生产效率,提升产能,改进生产工艺,提高产品质量,使企业产品更具市场竞争力,故在嘉兴市平湖市平湖市独山港镇中山路3288号长三角生命健康产业园北区35#一层租赁厂房。企业于2025年04月24日向平湖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数字经济发展局)报备并已取得《浙江省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备案通知书》,项目名称为:微至航空装备(平湖)有限公司无人机航空复材制件项目,项目代码为:2504-330482-07-02-389237,其建设规模与建设内容为:项目拟租赁平湖市独山港镇中山路3288号长三角生命健康产业园北区35#一层,总租赁面积约1200平方米,用于生产、研发及辅助用房。项目将购置雕刻机等生产设备,形成年产30套双500固定翼无人运输机复材制件的生产能力。项目建设达产后,预计实现销售收入5000万元,上缴税收1000万元。投资金额:2300万元,建筑面积1200m2,其中地上面积1200m2。

本新建项目在生产过程中拟涉及危险化学品专利性树脂溶液的使用,故本项目属于危险化学品使用项目。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目录》(2013年版)(国家安监总局公告2013年第3号)、《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2013年版)的相关规定,企业未纳入应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的范围。

                                   企业现场                                                                 企业现场

项目组长 李正加
技术负责人 王铁松
过程控制负责人 张坤
评价报告编制人 李正加、林杰
报告审核人 周学志
参与评价工作 安全评价师 李正加、林杰、高炳伟、赵玖超、周传贤
注册安全工程师 李正加、林杰、高炳伟、赵玖超、周传贤
技术专家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人员 李正加、林杰
时间 2025-08-05 至 2025-12-25
主要任务 资料收集、现场勘查、技术沟通交流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26-0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