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机构名称 浙江泰鸽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被评价单位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简介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林达或企业”)前身为杭州格林达化学有限公司(2017年8月更名),成立于2001年,是由杭电化控股、自然法人合股的专业从事电子化学品研发、生产、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临江街道红十五路9936-1号,法定代表人方伟华,注册资本壹亿玖仟玖佰伍拾伍万捌仟叁佰捌拾元,现有员工172人,设有安全环保部,配备了3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企业主要产品(四甲基氢氧化铵、铝蚀刻液、铜蚀刻液、2-丙醇、稀释液)、副产品(三甲胺水溶液)及回收套用的甲醇属于危险化学品,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公司已取得浙江省应急管理厅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26年8月12日,编号:(浙)WH安许证字[2023]-A-0984,许可范围:年产:工业级(电子级)四甲基氢氧化铵(显影液)106000吨;铝蚀刻液(主要成分磷酸含量>70%)5000吨;铜蚀刻液(主要成分过氧化氢含量>8%)5000吨;2-丙醇(清洗液)5000吨;稀释液(PM+PMA)5000吨;年副产:30%三甲胺水溶液530吨;年回收:甲醇12720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21年第88号)第三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四号)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委托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的机构,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每三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提出安全评价报告。受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浙江泰鸽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对该公司进行安全现状评价。

                                   集团门口                                                               液化烃罐组

项目组长 陈雪丹
技术负责人 刘永明
过程控制负责人 张坤
评价报告编制人 陈雪丹、徐焕生
报告审核人 董贤红
参与评价工作 安全评价师 陈雪丹、赵玖超、高炳伟、林杰、王翔、徐焕生
注册安全工程师 陈雪丹、赵玖超、高炳伟、林杰、王翔、徐焕生
技术专家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人员 陈雪丹、徐焕生
时间 2026-01-05 至 2026-07-16
主要任务 资料收集、现场勘查、技术沟通交流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26-0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