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三隆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企业”或“三隆新材料公司”)位于浙江省杭州钱塘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材料化工园区,成立于2008年06月13日,法定代表人:施可彬,注册资本壹亿元整,主要从事聚四亚甲基醚二醇(PTMEG)和四氢呋喃(THF)的生产和服务,现有员工96人,配备有2名专职安管员。企业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已取得浙江省应急管理厅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ZJ)WH安许证字[2024]-A-1872,许可范围:年产:四氢呋喃1.2万吨、四氢呋喃[中间产品]6.3.万吨、氮气[压缩的]700Nm3/h;年副产:甲基四氢呋喃溶液(≥25%)800吨;年回收:轻质烷烃20.36万吨。有效期:2024年01月21日至2027年01月20日。
杭州三隆新材料有限公司于2022年起在厂区预留用地规划建设年产8000吨四氢呋喃共聚醚二醇(PTXG)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代码:2204-330114-89-01-191107),本项目已于2024年10月完成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并于2024年12月完成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变更。
本项目建设内容中包含一座甲类仓库,在最初设计时(2022年12月完成的设计)甲类仓库高1层,建设2跨(2个防火分区,即库房一、库房二),建筑面积592.44m2。后来由于企业征得厂区东北侧、北侧十亩用地,将甲类仓库进行了设计变更,即扩建2跨(3个防火分区,即库房三、库房四、库房五)(于2023年9月完成设计变更,并通过了设计变更审查),扩建的建筑高度仍为1层,扩建的建筑面积为547.2m2,于2024年10月在本项目完成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前完成了施工建设。
本项目关于辅助配套仓库扩建的设计变更的专篇名称为《杭州三隆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8000吨四氢呋喃共聚醚二醇(PTXG)项目变更安全设施设计专篇》(浙江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2023年9月)(以下简称“设计变更专篇”),该设计变更专篇主要变更内容为:①扩建原甲类仓库,并将原设计的储存量进行了调整;②新建事故水池,将原应急池用做雨水池。其中“新建事故水池,将原应急池用做雨水池”的变更已在《杭州三隆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8000吨四氢呋喃共聚醚二醇(PTXG)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报告编号TG杭23-234,浙江泰鸽安全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时间2024年10月)(以下简称“原验收评价报告”)中完成了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
在本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时(时间为2024年10月),甲类仓库西侧2个防火分区(库房一、库房二)已通过消防验收,东侧3个防火分区(库房三、库房四、库房五)未完成消防验收。因此在本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时仅验收了西侧2个防火分区。
目前该甲类仓库(于2024年更名为“辅助配套仓库”)东侧3个防火分区已完成消防验收,由杭州市钱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了关于辅助配套仓库的《特殊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钱塘建消验字[2024]第2461号)。辅助配套仓库西侧2个防火分区(库房一、库房二)、东侧3个防火分区(库房三、库房四、库房五)设计、施工单位与本项目主体工程一致,均由浙江中一寰球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完成设立安全评价,由浙江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完成安全设施设计,已通过安全条件审查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并由山东鸿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施工、浙江华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监理。为此,杭州三隆新材料有限公司委托浙江泰鸽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对辅助配套仓库进行补充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
评价要求:对项目中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采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对危险、危害因素的程度进行定性与定量分析评价,编制的评价报告应内容全面,数据完整可靠,附图、附表齐全,对策措施具体可行,评价结论明确、客观、公正。
现场检查照片 现场检查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