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厂区位于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开发大道东段2198号(以下简称“老厂区”),企业老厂区北侧新征建设用地195.58亩(以下简称“新厂区”),立项建设年产8亿套移动智能终端精密薄膜光学元器件及组件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该项目分期进行建设,项目在生产过程中涉及使用危险化学品,因危险化学品储存的需要,企业拟在新建厂区建设甲类仓库(危险化学品仓库)一座。企业生产的产品光学元器件及其组件不属于危险化学品,本项目不涉及生产过程,仅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储存。
受企业委托对其甲类仓库项目进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
评价组人员 甲类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