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名称 |
浙江英汇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地理位置 |
平湖市独山港镇海振路222号 |
建设项目联系人 |
胡艳瑞 |
项目名称 |
浙江英汇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年产960万套高端汽车零部件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
建设项目简介 |
建设规模 |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134333.3m2,总建筑面积75497m2,总劳动定员1400人,其中管理人员150人,技术人员300人,生产工人950人。项目总投资为67965万元,其中用于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建设投资约为1500万元,约占总投资的2.2%。 |
生产规模 |
行李架420万套/年,管件总成120万套/年,侧护踏板80万套/年,三角窗总成70万套/年,滚压件亮条270万件/年 |
项目组成及
工程内容 |
包括生产车间一、生产车间二、生产车间三、生产车间四、生产车间五、生产车间六、生产车间七、生产车间八、生产车间十、危化品仓库 |
建设项目存在的
职业病危害因素 |
锰及其化合物、氢氧化钾、臭氧、一氧化氮、二氧化氮、二氧化碳、乙炔、非甲烷总烃、二氧化硫、甲烷、二氧化锡、苯、甲苯、二甲苯、硫酸及三氧化硫、氢氧化钠、磷酸、硝酸、环氧树脂、丙烯酸丁酯、乙二醇丁醚、甲基异丁基甲酮、纳米硅烷、1,3-丁二烯、氧化钙、硫化氢、其他粉尘(铁及其化合物)、铝尘、砂轮磨尘、二氧化钛粉尘、电焊烟尘、噪声、高温、紫外辐射、工频电磁场 |
职业病危害因素
检测结果 |
噪声危害因素超过限值要求。
苯乙烯、丙烯腈、一氧化碳、硫酸、盐酸、二氧化氮、甲苯、二甲苯、乙苯、乙酸乙酯、环己酮、环己烷、氢氧化钠、磷酸、异丙醇、甲醛、锰及其无机化合物、砂轮磨尘、电焊烟尘、其他粉尘、氧化钙、一氧化氮、硫化氢、苯、丁醇、尿素、二氧化锡、非甲烷总烃、电焊弧光、高温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其中苯、丁醇、一氧化氮、盐酸、苯乙烯、丙烯腈、甲醛、锰及其无机化合物、硫化氢、尿素、二氧化锡、非甲烷总烃危害因素的浓度低于最低检出值,砂轮磨尘、异丙醇危害因素的浓度超过限值的1/2。 |
评价结论 |
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本项目属“较重”类建设项目,结合对本项目的职业病危害分析与评价,本项目属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
建议 |
职业卫生管理
(1)警示标识设置:建设单位应在拟建项目投入试运行前按照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号《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的要求,及时在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可按照表4.1-1的方案建议进行设置
(2)宜合理安排生产车间三冲压成型岗位、滚压成型岗位和生产车间六打磨岗位的持续作业时间,减少接触噪声的时间、减轻接触危害程度。
(3)加强无动力风帽、吸风装置、碱液喷淋净化塔、活性炭吸附装置、RTO废气焚烧装置、低温等离子光催化装置、水喷淋除尘系统、移动式烟尘净化器、滤筒除尘装置等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的维护和保养,定期检查局部排风等设施使用状况,确保设备的正常、有效运转。
(4)用人单位应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并定期安排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接受当地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职业卫生培训。
(5)合理安排劳动制度,尽可能减少生产车间一挤压线各岗位和生产车间二热成型线、淬火线各岗位工人的作业时间,降低劳动强度。在夏季对高温作业人员供给含盐饮料,饮料内的含盐量以0.15%~0.2%为宜。同时,建议在高温季节适当减少作业时间或轮班作业,以减少高温对人体的影响,避免引起中暑。
(6)对生产车间三冲压成型岗位、滚压成型岗位的设备加强维护,减少不良运行所产生的噪声。
防护设施
(1)加强生产车间三和生产车间八装配岗位的自动化程度,在有条件的情况下,配备自动化装配流水线。
(2)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将生产车间八喷漆线使用的油漆替代成无苯系物的清洁型油漆。
(3)对生产车间三冲压成型岗位、滚压成型岗位和生产车间六打磨岗位的适宜位置设置局部隔声罩、隔声屏。
个体防护
(1)项目在建成投运前,建设单位应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应当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不得采购和使用无安全标志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购买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须经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技术部门或者管理人员检查验收,个体防护用品配备情况详见资料性附件表5.2-1。
(2)在各生产车间角落处设置个体防护用品柜。
(3)为生产车间一挤压线各岗位和生产车间二热成型线、淬火线各岗位员工配备水冷背心等特殊PPE。
(4)企业为员工配发的个体防护用品应保证能够在有效使用期限内定期更换,防毒口罩、防噪耳塞等防护用品应能够随时领用更换。加强对作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尤其是防毒口罩、防噪耳塞的佩戴情况,确保其在工作过程中正确佩戴个体防护用品。
(5)加强对员工使用个体防护用品的监管力度,在车间内作业必须穿工作服,严禁赤膊作业,避免苯、甲苯经皮肤吸收。
职业健康监护
该项目在建成投运前,应及时做好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劳动者的上岗前的职业健康体检工作,杜绝作业人员从事职业禁忌工作;正常生产后,应按法规和标准要求定期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劳动者进行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体检工作,体检的岗位和职业病危害因素可建议参照表4.1-2。
建筑卫生学
主要负责机加工的生产车间二、生产车间三和生产车间四应设置隔声门窗,内墙做成吸声墙面,屋顶吊挂吸声材料,墙体应加厚等降噪减振和隔声吸声措施。
辅助用室
(1)在生产区闲置场地设置浴室和独立的更衣室,浴室应保证有不间断的热水供应。
(2)在厂区远离生产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设置妇女卫生室,妇女卫生室应有不间断的热水供应。
应急救援
(1)拟建项目在投入使用之前应根据GB/T29639-2013《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制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救援组织,并且每年组织一次演练,通过演练和实际救援情况,不断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在生产车间八喷漆线喷漆间、丝印线等容易聚集有毒气体的岗位设置有毒或可燃气体报警器。
(3)配备便携式测氧仪、便携式有毒气体检测仪、通风设施等污水处理密闭空间作业设备。 |
专家组评审意见 |
专家组评审意见 2017年5月26日在嘉兴市召开评审专家会,由3名专家组成的专家组形成如下意见:
1、完善对类比企业职业健康监护、通风设施及防噪措施相关内容的描述与分析;
2、完善对检查表检查结果的描述;
3、补充危化品仓库、车间办公室职业病防护措施的描述与分析。 |
评价机构名称 |
浙江泰鸽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
现场调查 |
专业技术人员 |
日期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闫秀才周晨昊 |
2017-04-12 |
胡艳瑞 |
现场采样检测 |
专业技术人员 |
日期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 |
|
/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18/06/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