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名称 |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地理位置 |
杭州市建德高新技术产业园 |
建设项目联系人 |
郭忠虎 |
项目名称 |
年产5万吨硅粉加工自动化生产线建设项目 |
建设项目简介 |
建设规模 |
/ |
生产规模 |
生产规模 年产5万吨硅粉 |
项目组成及
工程内容 |
硅粉车间、硅粉料仓、辅助用房 |
建设项目存在的
职业病危害因素 |
其他粉尘(硅粉尘)、噪声、高温 |
职业病危害因素
检测结果 |
本次评价于2018年1月10日~1月12日共3天对本项目工作场所的其他粉尘(硅粉尘)、噪声进行了检测。
通过对本项目工作场所空气中其他粉尘(硅粉尘)的浓度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均符合GBZ 2.1-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
通过对本项目工作场所中噪声的强度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均符合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T50087-2013《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的要求。 |
评价结论 |
根据GBT4754-2017《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本项目所属行业分类代码为C3099,属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同时,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规定,结合本项目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毒理学特征、浓度(强度)、潜在危险性、接触人数、频度、时间、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及发生职业病的危(风)险程度等进行综合分析后,评价项目组认为,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硅粉加工自动化生产线建设项目为“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在总体布局、设备布局、建筑卫生学、职业卫生管理、警示标识、辅助用室、应急救援、个体防护用品、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职业健康监护等方面符合国家职业卫生规范和标准的要求;本报告在第3章集中提出持续改进建议。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硅粉加工自动化生产线建设项目如能充分吸收和落实本评价报告提出的持续改进建议,正常生产后建设项目在职业病防治方面能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GBZ1-2010《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要求,符合验收条件,可以进行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现场验收。 |
建议 |
根据安监总局令第47号《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20条,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根据安监总局令第47号《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13条,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因素的,应当按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的规定,及时,如实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并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
专家组评审意见 |
/ |
评价机构名称 |
浙江泰鸽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
现场调查 |
专业技术人员 |
日期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孙佳 |
2018-01-04 |
郭忠虎 |
现场采样检测 |
专业技术人员 |
日期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孙佳、夏月 |
2018-01-10 |
郭忠虎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18-04-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