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名称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地理位置 杭州市建德高新技术产业园
建设项目联系人 姜权
项目名称 白南山生产基地整体技术提升改造搬迁项目——有机硅下游系列产品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一期)和年产3000吨硅油二次加工品中试项目
建设项目简介 建设规模 /
生产规模 生胶40000t/a、二甲基硅油2000t/a、乙烯基硅油2000t/a、混炼胶20000t/a 年产3000吨硅油
项目组成及
工程内容
厂房一、厂房二、硅油加工车间、小料配制、甲苯储罐
建设项目存在的
职业病危害因素
四甲基氢氧化铵、甲醇、三甲胺、磷酸、氢氧化钾、甲苯、二丙二醇甲醚、沉淀SiO2(白炭黑)、噪声、高温
职业病危害因素
检测结果
本次评价于2019年5月29日~5月31日共3天对本项目工作场所的苯、甲苯、二甲苯、氢氧化钾、磷酸、沉淀SiO2(白炭黑)、甲醇、三甲胺、噪声进行了检测。 本次评价于2019年6月28日对本项目工作场所的高温进行了检测。 本项目工作场所空气中苯、甲苯、二甲苯、氢氧化钾、磷酸、沉淀SiO2(白炭黑)、甲醇、三甲胺的检测结果均符合GBZ 2.1-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 本项目工作场所中噪声、高温的检测结果均符合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和GB/T50087-2013《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的要求。
评价结论 结合分析,根据安监总安健〔2012〕73号《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规定,结合本项目工作场所可能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毒理学特征、浓度(强度)、潜在危险性、接触人数、频度、时间、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及发生职业病的危(风)险程度等进行综合分析后,本项目组综合评定本项目为“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在总体布局、设备布局、建筑卫生学、辅助用室、职业病防护设施、个体防护用品等方面符合国家职业卫生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在职业卫生管理方面、职业健康监护、应急救援存在一定的不足;本报告在第3章集中提出整改建议和持续改进建议。建设单位如能充分吸收和落实本评价报告提出的改进措施建议,并持续改进,正常生产后本项目在职业病防治方面能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GBZ1-2010《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要求,符合验收条件,可以进行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现场验收。
建议 根据安监总局令第47号《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20条,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根据安监总局令第47号《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13条,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因素的,应当按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的规定,及时,如实向所在地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并接受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根据浙安监管安健[2017]68号《浙江省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有关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的承担单位、评价结论、评审时间及评审意见等信息,建设单位应当在上述评审完成之日起20日内,通过公告栏、网站等方式及时公布,并方便供本单位劳动者和职业卫生监管部门查询。
专家组评审意见 完善应急救援设施的描述与分析
评价机构名称 浙江泰鸽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现场调查
专业技术人员 日期 建设单位陪同人
孙佳 2019-04-18 姜权
现场采样检测
专业技术人员 日期 建设单位陪同人
孙佳、张玥婷 2019-05-29 姜权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19-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