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名称 |
浙江迪克东华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地理位置 |
平湖市独山港区白沙路西侧、中山路北侧 |
建设项目联系人 |
卫建民 |
项目名称 |
年产1270吨工业用颜料分散液建设项目 |
建设项目简介 |
建设规模 |
19959.4平方米 |
生产规模 |
年产1270吨工业用颜料分散液 |
项目组成及
工程内容 |
生产车间、综合楼、原料罐区(埋地)、乙类仓库、丙类仓库、动力车间、事故应急池、VOC |
建设项目存在的
职业病危害因素 |
乙酸丁酯、锆及其化合物、镍及其化合物、颜料粉尘、其他粉尘(分散剂)、炭黑粉尘、二氧化钛粉尘、噪声 |
职业病危害因素
检测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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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规定,结合本项目工作场所可能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毒理学特征、浓度(强度)、潜在危险性、接触人数、频度、时间、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及发生职业病的危(风)险程度等进行综合分析后,评价项目组综合评定本项目为“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
评价认为,在现有基础上,本项目在进一步设计和实施过程中如能充分采纳本报告提出的控制职业病危害的补充措施(详见第4章),并在今后生产过程中切实落实,本项目在职业病危害预防和控制上是可行的,在正常生产条件下,主要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预期浓度(强度)范围和接触水平可以达到国家相关职业卫生法规和标准的基本要求。 |
建议 |
根据浙安监管安健[2017]68号《浙江省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有关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承担单位、评价结论、评审时间及评审意见等信息,建设单位应当在上述评审完成之日起20日内,通过公告栏、网站等方式及时公布,并方便供本单位劳动者和安监部门查询。 |
专家组评审意见 |
补充称料过程职业病危害的识别与防护措施的分析与评价 |
评价机构名称 |
浙江泰鸽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
现场调查 |
专业技术人员 |
日期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孙佳 |
2018-08-28 |
卫建民 |
现场采样检测 |
专业技术人员 |
日期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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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18-11-01 |